新竹古稱「竹塹」,昔日為平埔族群居住之地。
清康熙二十二年(西元一六八三年),台灣併入清朝版圖,竹塹歸諸羅縣管轄,始有漢人至此開墾。雍正元年(西元一七二三年),竹塹脫離諸羅改署淡水廳。光緒元年(西元一八七五年),淡水廳分淡、新二縣,竹塹爰改稱新竹並首度設縣。光緒二十一年(西元一八九五年),甲午戰役後台灣割讓日本,本縣改隸台北縣為新竹支廳。光緒二十七年(西元一九○一年),合併新竹、桃園兩廳為新竹州,下置八郡,州治設於新竹郡。
光緒十二年一月十九日台灣正式設省分治,光緒十三年八月十七日由首任巡撫劉銘傳奏請清廷設台北、台灣、台南三府,淡水、新竹、宜蘭(以上隸屬台北府)、台灣、彰化、雲林、苗栗(以上隸屬台灣府)、安平、鳳山、恆春、嘉義(以上隸屬台南府)十一縣,基隆、南雅、埔里社、澎湖四廳及台東直隸州。日據時期曾有九次變更,最後建制五州三廳(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五州;台東、花蓮、澎湖三廳)。
民國三十四年台灣光復後,台灣長官公署更改建制為八縣九市(台北、新竹、台中、台南、高雄、台東、花蓮、澎湖八縣;台北、基隆、新竹、台中、彰化、嘉義、台南、高雄、屏東九市),縣以下設區、鄉鎮、村里、鄰。民國三十九年為實施地方自治,乃再調整行政區域,將台灣省劃為十六縣五市(台北、宜蘭、桃園、新竹、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嘉義、台南、高雄、屏東、台東、花蓮、澎湖十六縣;基隆、台北、台中、台南、高雄五市)。
民國五十六年、六十八年,台北市、高雄市先後脫離台灣省轄,升格為院轄市。民國七十一年七月一日,新竹縣新竹市及嘉義縣嘉義市升格為省轄市。目前本省行政區域有十六個縣、五個省轄市;二二七個鄉、六十一個鎮、二十一個縣轄市;二十七個區,三、○七九個村,三、三五八個里,一一一、○五四個鄰。
舊制新竹縣(即習稱大新竹縣),轄今新竹縣、新竹市、桃園縣、苗栗縣四縣市,係依據民國三十四年十二月十一日公佈之台灣省各縣市政府組織規程建制,并於民國三十五年一月間正式成立縣政府,設治於原新竹州廳(即今新竹市政府現址)。嗣以新竹市正式建制為省轄市,遷入原州廳(即今新竹市政府設治處)辦公,新竹縣政府乃於民國三十五年二月二十八日遷往桃園(時為新竹縣桃園區)。
新竹設縣後,依據民國三十年八月九日公佈之縣參議會組織暫行條例,以鄉鎮民代表會代表為選舉人,於民國三十五年三月十七日投票選舉縣參議員,計選出區域代表三十八人,職業團體代表一人,共三十九名參議員組成新竹縣參議會。民國三十五年四月十四日,縣參議會正式成立於桃園,借用武德殿館為會址,是為本會前身,議長黃運金先生,副議長朱盛淇先生。
縣參議員任期,依據縣參議會組織暫行條例規定為二年,唯任滿之後,適值憲法公佈,中央令示延長任期至正式議會成立為止,是以本會前身之新竹縣參議會組織,迄民國四十年一月二十三日本會第一屆議會正式成立後方告解散。
地方自治,為民主政治的基礎,也是實施民主憲政的基本工作。依照憲法規定,實施地方自治的程序,應先由中央制定省縣自治通則,再由省召集省民代表大會,依據省縣自治通則制定省自治法,然後由縣召集縣民代表大會,依據省縣自治通則及省自治法規定,制定縣自治法,始得據以實施。由於我國行憲初期適值動員戡亂,以致省縣自治通則未能權衡各省實情及時制定,致無從制定省自治法、縣自治法,進而實施省、縣地方自治。
民國三十八年一月,台灣省參議會舉行第一屆第六次大會,提出「地方自治通則未公布前,提早頒布本省各縣市暨鄉鎮自治暫行辦法」一案,經大會決議送請政府辦理。當時中央政府播遷來台,國家局勢雖在風雨飄搖之中,但先總統 蔣公以睿智眼光與堅定信心,決定採分區分期原則,先行在台灣省實施地方自治。
台灣省政府秉承中央決定,本諸地方民意,於民國三十八年一月,展開籌備地方自治工作。為集思廣益,乃訂定「台灣省地方自治研究會組織規程」,於民國三十八年一月二十一日提經省政府委員會第八十三次會議議決修正通過,並依據此一規程,展開規劃籌備工作。
民國三十九年四月十四日,行政院以台三十九(內)字第一三八七號代電,核准本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同(三十九)年四月二十四日,台灣省政府以三十九卯養府綜法字第二七五○六號令,正式公佈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旋於十月二十五日調整全省行政區域,由原八縣九省轄市改設二十一縣市。光復初期原省轄市新竹市建制撤廢,併原新竹縣轄關西、新埔兩鎮,湖口、新豐(舊稱紅毛)、竹北、橫山、芎林、北埔、峨眉等七鄉及尖石、五峰兩山地鄉成立新竹縣,縣治設於新竹市。
全省行政區域調整後,首先舉辦各縣市議會議員選舉。省府遵照行政院分期、分區辦理之指示,將全省二十一縣市議會議員選舉,劃分為六期。本縣列為第四期辦理,與桃園、苗栗兩縣,同時於民國四十年一月七日投票選舉第一屆縣議會議員。
為因應第一屆縣議會議員選舉,本縣於民國三十九年十一月十一日起至二十五日止,舉行第一次戶口總校正,斯時全縣總人口數為三十四萬九千六百十八人。四十年一月七日投票選舉,計選出議員三十七名,其中女性三名,於一月二十三日宣誓就職。
本會第一屆民選議員於民國四十年一月二十三日就任正式成立第一屆議會後,會址尚未定奪,乃暫借斯時新竹縣政府(即今新竹市政府)東廂為議事辦公處所,迨民國四十一年十二月間,方覓致新竹市親仁段建地六○○坪為建址。民國四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本會新廈動土奠基,翌年二月間興工建築,四十二年八月三日竣工,同年九月一日,時任台灣省政府主席之俞公鴻鈞先生蒞止剪綵,新竹縣議會於焉正式設立於新竹市中正路一二二號今新竹市議會現址。
民國七十一年七月一日,原縣轄新竹市暨香山鄉合併升格為省轄市,新竹縣治奉行政院核定遷建竹北,竹北鄉旋於民國七十七年十月三十一日改制為縣轄市。縣治遷建竹北定案後,新竹縣政府即以區段征收方式擇址於斗崙地區興建縣府及議會新廈。民國七十六年二月十四日,本會座址竹北市斗崙里光明六路八號新廈動土奠基,七十八年五月八日啟用,同年十一月七日竣工慶成,縣治遷建歷時八年,於焉克底於成。
茲誌本會歷屆議會組織及運作概況如次:
- 第一屆議會成立於民國四十年一月二十三日,議員計三十七名,任期二年,至四十二年二月二十日屆滿,議長張式穀先生,副議長何乾欽先生。本屆議會審議通過議案計三百六十八件。
- 第二屆議會成立於民國四十二年二月二十一日,議員計三十七名,任期仍為二年,至四十四年二月二十日屆滿,議長陳添登先生,副議長姜瑞金先生。本屆議會審議通過議案計二百九十三件。
- 第三屆議會成立於民國四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議員計三十八名,任期則改為三年,至四十七年二月二十日屆滿,議長莊金火先生,副議長姜瑞金先生。本屆議會審議通過議案計四百二十一件。
- 第四屆議會成立於民國四十七年二月二十一日,議員計四十三名,任期仍為三年,至五十年二月二十日屆滿,議長鄭玉田先生,副議長陳錦相先生。嗣陳副議長出任省議會議員,副議長由徐元浩先生接任,本屆議會審議通過議案計四百八十件。
- 第五屆議會成立於民國五十年二月二十一日,議員計四十二名,任期仍為三年,至五十三年二月二十日屆滿,議長鄭火龍先生,副議長姜煥蔚先生。本屆議會審議通過議案計五百六十八件。
- 第六屆議會成立於民國五十三年二月二十一日,議員計三十八名,任期四年,至五十七年二月二十日屆滿,議長由鄭火龍先生蟬聯,副議長曾金榮先生。本屆議會審議通過議案計六百二十九件。
- 第七屆議會成立於民國五十七年二月二十一日,議員計四十一名,任期奉行政院令延長為五年又二個月,至六十二年四月三十日屆滿,議長藍榮祥先生,副議長邱泉華先生。嗣藍議長當選省議會議員,議長職務由邱副議長依法代理。本屆議會審議通過議案計九百一十四件。
- 第八屆議會成立於民國六十二年五月一日,議員計四十二名,任期仍奉行政院令延長為四年又七個月,至六十六年十二月三十日屆滿,議長邱泉華先生,副議長孫天賜先生。本屆議會審議通過議案計一千一百八十三件。
- 第九屆議會成立於民國六十六年十二月三十日,議員計四十二名,任期四年又二個月,至七十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屆滿,議長由邱泉華先生蟬聯,副議長郭根章先生。邱議長於民國七十年十二月二十日膺任省議會議員,議長職務由郭副議長依法代理。本屆議會審議通過議案計七百六十八件。
- 第十屆議會成立於民國七十一年三月一日,本屆議會成立初期,議員計四十一名,議長鄭再傳先生,副議長范振宗先生。民國七十一年七月一日,新竹縣、市分治,原縣轄新竹市及香山鄉,奉行政院核定合併升格為省轄市,并成立省轄新竹市第一屆市議會,本會鄭議長再傳先生奉核轉任新竹市議會第一屆議長,原新竹市及香山鄉籍議員十六人,則改任新竹市議會第一屆議員,縣議會議員名額爰為二十四人并補選議長,連任四屆之資深議員曾勝枱先生,榮獲當選。本屆議員任期於民國七十五年二月二十八日屆滿,審議通過議案計五百三十五件。
- 第十一屆議會成立於民國七十五年三月一日,議員計二十九名,第十屆議長曾勝枱先生獲得蟬聯,副議長則由議壇新秀竹東鎮籍之議員鄭永金先生膺任。本屆議員任期四年,至民國七十九年三月一日卸任,審議通過議案計六百零三件。
- 第十二屆議會成立於民國七十九年三月一日,議員計二十九名,法定任期四年,第十一屆副議長鄭永金先生,物望崇隆,榮膺議長,竹北市籍議員張清福先生當選副議長。本屆議員任期至民國八十三年三月一日屆滿,審議通過議案計七百九十四件。
- 第十三屆議會成立於民國八十三年三月一日,議員計三十名,任期仍為四年。議長由竹東鎮籍議員黃煥吉先生高票當選,關西鎮籍議員羅彭喜美女士當選副議長。本屆議員任期至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一日屆滿,審議通過議案計七百三十二件。
- 第十四屆議會成立於民國八十七年三月一日,議員總額計三十三名,第十三屆議長黃煥吉蟬聯議長;竹北市籍議員林礽松先生當選副議長。黃議長與林副議長同具代表會代表歷練,閱歷豐富,議事運作順暢。本屆議員任期於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一日屆滿,審議通過議案計一○六四件。
- 第十五屆議會成立於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一日,議員總額計三十四名,議長黃永和先生,副議長張幸源先生。嗣以黃議長於民國九十四年八月間因故去職,九十四年九月三十日補選議長,湖口鄉籍議員黃秀輝先生接任議長。黃議長秀輝先生,處事周延,以中道圓融主持會務,第以連任本會三屆議員之張副議長輔佐,全體議員同仁襄助,會務推展順利,議政功能彰顯,本屆議員任期於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一日屆滿,審議通過議案達一千零九十七件。
- 第十六屆議會成立於民國九十五年三月一日,議員選舉首度規劃平地原住民名額,全縣劃分為十二個選舉區,議員總額仍為三十四名。本屆議會新進議員達二十名之多,允稱英才蔚起,新人輩出。本屆議員,皆為各鄉、鎮、市之碩彥俊傑,懿德大雅,德望崇隆。竹北市籍張議員碧琴女士,學驗俱優,眾望所歸,榮膺議長;橫山鄉蟬聯三任之張議員志弘先生則當選副議長,新人新政,議會氣象為之煥然一新。
- 新竹縣議會自第一屆議員於民國四十年一月二十三日就職,成立本縣最高立法機關以還,經歷五十餘寒暑,審議通過議案達一萬一千件,於推動地方建設,增進縣民福祉,裨益良多。歷屆議員均能秉持團結和諧精神及認真負責態度,協助政府推展各項地方建設,議事論政,大公至正,忠藎為民,克盡厥責,獻替輝煌。展望來茲,在歷屆先進議員奠定的良好基礎上,必能承先啟後,再創新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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