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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業類甲24號

2022-11-01

公用事業類甲24號

  • 案  別:
    一般議案
  • 類  別:
    公共事業類
  • 案  由:
    為辦理「經濟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認定與查核作業」之112年度經費補助案(以下稱本案),本案計畫編列墊付金額453萬9,000元(中央款,並配合預算編列調整至千元),擬請同意於111年度辦理墊付並於113年度預算科目「公用事業-公用事業工作」項下辦理轉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