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縣府各單位業務報告部分,請各該單位主管親自報告,該單位科長、縣警察局分局長以上人員并請列席。
二、縣長施政報告暨縣府各單位業務報告時間為上午10時至12時,下午3時至5時。
三、縣政總質詢議程時間為上午9時至12時;11/26縣政總質詢議程時間修正為上午8時至12時。
四、審議預算案及各項議案議程時間為下午3時至5時。
五、審議預算案含第一、二、三讀會議程。
六、審議議案含法規類第一、二、三讀會議程。
七、議員提案請於大會開會三日前(11/25)以書面提出。
八、基層建設考察請各議員依本行程表所列日期於當日上午10時前至本會大廳集合,搭乘公務車前往考察地點;
逾時請自行前往,並於上午 10時30分前抵達新竹縣政府文化局。
九、本議事日程表經本會第20屆第27次程序委員會議〈113.10.17.〉審定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