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行政室|2026-07-06
高雄市鳳山區新舊里鄰門牌對照表1份,並自115年7月1 日生效
一、依據高雄市鳳山戶政事務所115年6月15日辦理縣口里及成功里合併行政區域調整作業實施計畫辦理。
二、按「高雄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第17、18條規定略以,戶政事務所辦理門牌整編時,應編造新舊門牌對照表,層報主管機關備查並通報有關機關,而接獲通報之
機關應依職權逕為變更土地權利證明或商業登記營業牌照等文件之道路名稱及門牌號次,不得收費。爰依上開規定通報貴機關(單位),請惠予函轉所屬並配合辦理。
三、有關旨揭對照表,業已公布至高雄市鳳山戶政事務所網站(網址:https://fongshan-house.kcg.gov.tw/)。